一、地方志的概念。 地方志是分门别类地记载一个地方的自然、政治、经济、社会、文化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。是历史学和地理学的新型组合。村志和县志、市志、省志一样,都属于地方志。 二、地方志的九个组成部分。 1.序。以序开篇,说明主旨、原因、介绍和评论全书。 2.编辑说明(凡例)。阐明编纂的指导思想、行文规则、编纂体例、篇目结构、时间断限、资料来源等。 3.图片。最好能搜集不同历史时期的珍贵照片,尤其是古迹照片,包括地图。 4.篇目。即整本书的框架结构。通常地方志由篇、章、节、目四个结构组成。但由于村志记载的范围相对比较小,所以不一定用篇。 5.概述。是总揽全志大势、揭示兴衰起伏、沟通内外联系、彰表因果关系的综合性记载体裁。是读志的向度。概述一般在全书各章节基本完成之后才写。 6.大事记。由时间和事件两部分组成。时间按年月日排序。事件是指重要的工作活动和重大事件(大事、要事、特事,正反都要写)。最好是时间、地点、经过、结果和涉及的人物和单位等要素都要齐备。 7.正文。按照篇、章、节、目的结构排序组织。村志一般设地理环境、建制、人口变化、中共基层组织、社会团体、民兵和兵役、村民委员会、农业、副业、工业、教育卫生、精神文明建设、人物、村民生活、习俗、方言、谚语等。 8.附录。辑存对志书正编内容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文献,同正文相呼应,深化主题。 9.编后。也称后记。是志书编纂审定之后的结束语。简述编纂过程,对一些问题的处理办法,对在凡例、前言中没有交代清楚的事加以补叙,对支持者表示谢意。 三、体裁要求。 志书体裁包括述、记、志、传、图、表、录。以志(即记述)为主。 四、写作原则:“述而不论”、“横不缺项”、“竖不断线”。“述而不论”就是说以记述为主,尽量不作评论,少说原因。“横不缺项”就是本村的政治、经济、社会、文化等各个行业都不能缺项。“竖不断线”就是确保时间的延续性,不能随意中断。 五、人物资料要求。人物资料分人物传和人物录两部分。原则是“生不立传”,无论作出多大贡献都不能写入人物传。对入传的人员,最好有300—500字的生平简介,包括姓名、性别、生卒时间、籍贯、学历、政治面貌、主要事迹和成果、荣誉等。最好附上照片。 六、称谓要求。行文上统一使用第三人称,不能用“我村”、“我校”、“我厂”、“我单位”等第一人称。人物称谓要直书其名,不能用“同志”“先生”“女士”等,但有关职称可以放在名字前面,如中共××镇镇委书记×××,或××房产公司总经理×××等。 七、时间表述要求。时间、日期、年代一定要写清楚,不能用“今年”“去年”“往年”“近年来”“本月”“目前”“至今”等。“2008”年不能写成“08”年。“1990年不变价”不能写成“90年不变价”。 八、其他注意问题。 1.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,突出志书的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。 2.记述要真实,是什么就记什么,不要妄加分析评论,把志体写成史体。如有些初稿往往记载一件事时先分析背景和条件,再写发生的过程,最后是经验教训,这是志书的通病。 3.把各行业的发展脉搏记述清楚即可,不必作专业知识介绍。 4.语言要简明、准确、流畅,文字要精炼、朴实无华。切忌大话、空话、套话和豪华的形容词,不要把志书搞成杂乱无章的资料堆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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